grave病常见于20-40岁的育龄妇女,通常妊娠时自身免疫处于抑制状态,尤其是妊娠的最后3个月,grave病常可可减轻甚至绶解,但有很多例外,明显未控制的甲亢对孕妇和胎儿均有不利影响,(如流产、早产、低体重儿、或畸形),然而只要处理得当对孕妇和胎儿均是安全的,大多数孕妇对甲亢的耐受性并不差于非妊娠的妇女,而自身免疫的甲状腺病的遗传易感性对下一代的影响也不因是否甲亢完全缓解而改变当然最好孕妇血清中tsi能转为阴性,否则tsi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易引起新生儿甲亢,故测定孕妇血清tsi可以推测新生儿甲亢的可能性
心得安可引起胎儿宫内生长停滞和新生儿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对孕妇应属禁用
也有大量临床案例证实,运用一些特定的中药进行中西药方面的调理可以起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据深圳鹏程医院甲亢专科的常主任讲解:妊娠期间甲亢的诊断有时有一定的困难,孕期一些生理变化易与甲亢的症状混淆且妊娠甲状腺结合球蛋白明显增高,导致血清总t4可增加30百分号-50百分号,而妊娠时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增高可对tsh有抑制作用,因此判断甲状腺功能必须根据血清中ft3,ft4水平,胎儿甲状腺于胎龄10周左右已开始具有吸碘功能,绝对禁忌应用131碘治疗,因其很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中和 甲状腺中,但ptu与蛋白结合后分子量较大,比他巴唑进入胎儿血中的量少得多,为妊娠首选,药物治疗过程中需每月监测母体甲状腺激素水平,使母体血清ft3,ft4水平维持在正常参考水平的上限或略高些,atd剂理奕为达到这一治疗目标的最低产量,在孕期的最后3个月病情可能完全缓解以致停药,孕妇患grave病时不宜将甲状腺素与atd联合应用,应用甲状腺素会使ptu用量增大,使进入胎盘药量增加药量增加,而甲状腺素很少通过胎盘,且胎盘中高度的酶活性,促使母血t4在些转换成无活笥的rt3以及使t3脱碘,因而对胎儿无保护作用,不能避免胎儿甲减的可能性的发生
手术治疗多限于对atd过敏或有其他副作用者,手术可于妊娠中期 进行,但此时的术前准备用药常有一定的困难手术本身也可能引起流产,由于孕期免疫反应可呈自限笥,要权衡各种利弊决定处理方案,轻型甲亢可继续怀孕,否则最好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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